浴室滑倒撞到頭後昏迷死亡 為何意外險不賠?死因是否為意外 誰說了算?
2018-09-10
「未報警」與「領不到意外險理賠金」
兩者間完全沒有關係
相信很多保戶對這起案例會心生懷疑:
如果浴室滑倒身故「未報警」就無法獲理賠,
那投保意外險不就很沒保障嗎?這裡有 2 個觀念要澄清。 首先,意外死亡的理賠與否,
主要看原因是否符合保單條款中的「意外」定義。
經手過不少理賠案件的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強調,
該案例中「未報警」與「領不到意外險理賠金」兩者間完全沒有關係。
「意外」必須符合「非由疾病引起」
「外來」及「突發」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委員之一的陳忠興解釋,
「意外」必須符合「非由疾病引起」、「外來」及「突發」3 項條件。
前2項說明「非因疾病」,後者則是指偶然、不可預期而瞬間發生的事故。
案例中理賠與否的關鍵之一,
在於死者是「先中風、腦幹出血而死亡」或「意外跌倒造成腦幹出血而死亡」。
意外死亡判定,發生順序是重點
張凱翔指出,「先撞到,後因腦出血而死亡」的理賠機率較大;
但如果是先腦出血,導致昏迷,而後撞擊,
就要看「撞擊力道是否足以構成死亡」。
意外死亡判定事件發生順序是重點,
出事地點是否會因為小病而引發大意外(災難),
也很重要,假設答案是肯定的,則爭取到意外死亡理賠的機率就很高。
關於意外,需澄清「死因」
例如「先中風,並在浴室跌倒」,
單純因跌倒而死亡的機率不高,頂多是受傷。
假設是開車時中風,導致意識不清,
進而出車禍並死亡,就很難以「非意外身故」而不理賠。
關於意外險理賠,要澄清的第 2 個觀念是:
死亡證明書中的「死因」雖然是關鍵,但其實這一點並非絕對。
資料來源:C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