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醉騎士撞垃圾車掛掉 駕駛違停也有罪

去年11月發生在南投縣埔里鎮清潔隊前,喝到爛醉機車騎士衝撞環保局委外垃圾轉運車,傷重不治,騎士酒測值高達2.297,因大型垃圾轉運車路邊違停,轉運車廖姓駕駛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名起訴,由於廖男已賠償死者家屬完畢,南投地院近日判處6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埔里鎮1名45歲男子去年11月25日下午4時30分,酒後騎機車行經埔里鎮中正路清潔隊前,沒注意路旁停放1部大型垃圾轉運車,直接撞上轉運車左後方,人車卡進車底,消防人員將他救出送醫,但仍傷重不治。

死者經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每分升459.4毫克,換算呼氣酒測值竟高達2.297,酒值爆表,他當時騎車時已呈爛醉狀態。

廖姓駕駛的大型垃圾轉運車,當時未按規定停放專屬停車格而違規停在路邊,雖有在車後約4公尺處擺放三角錐,但警示距離不足,也沒有警示燈,37歲廖姓駕駛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名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廖男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騎士死亡,讓其家屬頓失所依,造成永難弭平的痛,但因他已與家屬和解,並賠償完畢,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兩年,要接受兩場次地檢署舉辦的法教育,援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希望廖男能確切知道自己行為所造成他人的損害,深自反省。

資訊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