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一輩子卻領不到?勞保不可不知的四個問題

 

一、勞保有哪些保障?小心老闆「高薪低報」

其實,所謂的勞工保險,是在職社會保險,主要是提供勞工在工作中或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範圍包括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老年給付以及職災醫療給付等。

白話來說,就是女員工生產可以領生育給付;員工生病或受傷時,可領到傷病、失能或職災醫療給付;未來退休時,可以領老年給付;若不幸過世,則有死亡給付。 而不僅正職員工,工讀生、短期工作人員或是勞工試用期,基本上都要在到職當日投保勞保。不過,部分公司為了降低勞保費用支出,會違法「高薪低報」,即投保薪資低於實際薪資,讓員工的保障跟著降低。

勞保局內部舉例,以小米月薪3萬元來看,應以30300元級距加勞保,老闆卻以22000元最低級距加保,對小米而言,每月勞保費少繳158元,但當小米生小孩後請領2個月生育給付時,將會少領18582元!

高薪低報會直接影響勞工的生育、傷病、失能、死亡、老年給付額度,每月的少繳對權益有很大的影響。但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2017年勞保、勞退高薪低報的企業仍有7萬家,人數合計29萬人。

二、兼兩份工作,該如何投保?

萬物皆漲,只有薪水不漲的時代,不少年輕人都是身兼多職的「斜槓青年」,對於不只有一份工作的民眾,勞保該如何投保?由於兼差狀況的普遍,勞保條例在2008年8月13日已修正規定「勞工可以重複加保」。

以兼兩份工作的民眾來看,若兩家公司的員工數都達5人以上,屬於強制投保單位,兩家公司的老闆依法都必須替員工辦理參加勞保。不能因為員工已在職業工會加保,或是已參加其他社會保險,例如軍保、公教保或農保,而拒絕投保。

反之,若公司員工數不滿5人,非屬於強制投保單位,老闆沒有幫勞工加保,也不會違法。若屬強制投保單位,但沒依法替員工辦理投保手續的話,除了會依法開罰之外,員工若發生事故,老闆也要付賠償責任。

勞保局內部也強調,勞工同時受僱兩個事業單位,且都有加保的話,除了職災給付是取較高的投保薪資計算之外,包括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等保險給付,都可將兩份投保薪資合併計算,意味著勞工重複投保,將有雙重的保障。

三、掛名加保或海外工作者,領不到老年給付?

勞保是在職的保險,必須實際有工作者才能投保。很多海外工作者,為了退休後可以領勞保的老年給付,會選擇掛名加保在職業工會或是親友的公司,但這類的狀況若被勞保局查到,恐被取消勞保的資格。

磊山保經千迎特許事業部高級業務經理陳彥良表示,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的區域為台灣、澎湖、金門和馬祖地區,若是在大陸或是海外工作的台幹,由於受僱的企業不在上述地區,所以依規定不能夠參加勞工保險。

至於若是由台灣公司派駐在海外工作的勞工,勞保局內部表示,若有勞動契約、外派契約,且能證明是領台灣企業薪水的話,經過認定符合勞保資格,是不會有問題的。

四、勞保老年給付,月領還是一次領划算?

目前現行法規,2008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才可選擇一次請領或是每月請領老年給付,而2009年1月之後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保者僅能選擇每月請領。

然而,一次請領和每月請領哪種方式比較划算?陳彥良表示,若以65歲、年資30年、最高60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45800元試算,可每月請領21297元老年給付,保證給付206萬元,但若是一次領,最多就是領206萬元,因此,相較下來,每月請領會比較划算。

整體而言,陳彥良認為,民眾不應將老年給付視為退休生活的主要資金來源,因勞保的不確定因子太高,建議可以先思考自己幾歲要退休、設定退休金目標,並找到適合自己的理財方式,例如定期定額投資基金、買美元增額型壽險等,都是長期可以累積資產的方式。

資訊來源: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