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償是什麼?

半年前發生車禍,最近突然接到車禍對造的保險公司來告我,說是代位追償,到底什麼是代位追償?對造的保險公司真的可以這麼做嗎?

現在一般人開車,慢慢都有了分散風險的觀念,但是除了法令強制規定要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到底還要保什麼險保障才足夠呢?

假設小新開車在路上一時閃神未發現前方紅燈,直接撞上前方等紅燈停止間小安的汽車,導致小新的車子及小安的車子受損了,經過警方的初判或申請車禍事故鑑定的結果,小新要負擔全責(100%的賠償責任):

一、 小新只有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單純的財產損失,是沒有理賠的;

二、 小安除了投保強制險外,也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車體損失保險,開車上路才能有初步的保障,小安因為有投保車體損失保險,所以就向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車子很快就修好了。

小新依照鑑定結果,對於小安的汽車受損應該要負100%的全部責任,小安的車子因為有保車體險,所以很快就修復且拿到理賠金,小新因為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財產損害,所以對於造成小安的汽車受損,只能自掏腰包賠償了,可是小安修車的錢不是他的保險公司賠給小安了嗎?為什麼還要告小新呢?

所謂代為追償指的就是:這起交通事故經過肇事鑑定的結果是小新要負擔全責,小安因為有投保車體損失保險,所以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會先給負賠償金修復小安的車,但這個損害是小新造成的,所以小安投保的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賦予的權利,依照肇事鑑定的比例,向小新依肇事責任比例求償。

那要怎麼避免這項被對造保險公司追償的風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就對了,發生事故自己對他人有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就會幫你賠償因自己過失造成他人的損害,就不用再怕發生車禍已經很心煩,還要跑法院了。

文章來源:新安東京海上產險